项目概况
******医院医疗设备及器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TZBCG-******
项目名称:******医院医疗设备及器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75000
最高限价(元):395000,2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医院医疗设备及器械采购项目(一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动态心电图记录仪、动态血压检测仪、医用注射泵、床单元消毒机一批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医院医疗设备及器械采购项目(二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手术室及供应室器械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①、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企业须************银行电子缴纳社会保障金付款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新成立未满90天(含)的投标人,无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④、投标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⑤、投标人须提供本投标人******银行资信证明】;
⑥、投标企业需提供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⑦、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开启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阿克陶县南大街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州阿克陶县光明东路59院(原敬老院)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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