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公开采购询价书
我公司实施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厂商积极参与报价。如报价过程中遭遇借故刁难、索取贿赂、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可向我公司风险控制部如实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风险控制部投诉电话:0511-******、******,投诉邮箱:******。
我公司现需对ADC发泡剂公路运输服务 ,采用公开询比价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公开询比价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ADC发泡剂公路运输服务 ;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 3 月18日 9 时(北京时间);
(三)评审时间2025年 3 月18日 9 时(北京时间);
(四)评审地点:江苏索普******有限公司评审中心;
(五)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于评审******集团官网公示,请各供应商登录******。
二、采购项目内容:
1.承运货物:ADC发泡剂。又名偶氮二甲酰胺。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HG/T 2097-2017),ADC发泡剂属于危险品4.1 类,主要特性:可永久贮存,不易变质,能溶于碱、醇、汽油、苯、吡啶,难溶于水。
******有限公司硫化事业部仓库。
******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4.任务量:约500吨/月,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5.合同期从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满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可续签一年。
三、报价人资质与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2.其他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含4.1类危化品运输资质);
3.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报价;
4.报价人应具备良好的运输服务品质与服务态度,提供7×24小时服务,具备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二)运输要求
1.车辆要求:必须提供具备合法手续、安全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车型要求为:10吨、18吨、30吨等栏板货车或多门厢式货车、鸥翼货车,不接受使用集装箱车辆执行运输计划,栏板车须带有防水阻燃篷布,车辆尾气排放必须满足国五及以上标准;
******有限公司的ADC发泡剂按照国家发布的GB190-200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包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安全、及时的完成相关运输任务,并承担在运输途中因各类原因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时间要求:收到采购方运输指令后应在两天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部分路途偏远地区的货物送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有限公司出货单为准,如在运输中出现损耗须由承运单位负责赔偿;
5.运输货物完好无损送交目的地后,必须要有对方业务单位签收证明带回。
6.因运输方原因造成产品外包装破损、污渍、受潮等,需要返厂更换包装,承运单位须承担更换包装所产生的费用(10元/袋,30元/箱)。如包装受潮导致产品受潮结块,必须回生产系统处理,承运单位须承担800元/吨处理费用,上述费用均直接在运费中进行扣减。
(三)安全环保管理要求
1.报价人对运输过程的安全环保负有主体责任,各项人员从业资质和危化品运输资质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危化品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报价人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对危化品运输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对车辆危化品运输前、运输过程和运输后进行全过程安全环保检查与监控,确保车辆及安全设施完好,车辆检验符合要求。
3.报价人要对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泄漏等事故风险,制定危化品运输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管控措施,并定期开展演练。要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所管理的交通运输设施进行安全环保监管,定期对所管理的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留有记录。
4.报价人要对危化品车辆实时位置、车辆轨迹、车辆实时情况等运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按规定路线行驶,建立GPS和北斗卫星定位系统,便于对车辆运输全过程加强监控,便于突发情况的快速应急救援。
******有限公司及装卸所在地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要求,应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置装置,如:紧急切断阀、灭火器、沙袋、防护服、急救药品等,并设置易于辨识的标志。
6.报价人的驾驶员、押运员及交通运输设施在运输装卸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我公司及装卸所在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督,不得无理拒绝、阻挠我公司及装卸所在地管理部门的检查,否则我公司及装卸所在地管理部门均有权现场勒令停止作业。
7.报价人须承担在我公司及装卸所在地从事运输装卸作业相关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在运输装卸作业过程中,报价人对我公司及装卸所在地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均应负责及时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8.报价人要按照我公司及装卸所在地部门的要求做好环保管控,在运输过程中所有装卸时打开的舱盖、阀门在装卸完成后均应关闭,防止“跑、冒、滴、漏”的情况发生。如果发生泄漏,必须第一时间按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汇报,及时向报价人通报。
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报价人在我公司区域外发生与我公司运输装卸作业相关的生产及安全事故后,报价人必须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我公司通报,同时要积极组织对事故的抢险工作。
10.对涉及与我公司装卸运输作业有关的因报价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的,由报价人与第三方协商解决,但不得损害我公司利益,报价人应将相关协商与解决结果及时通报给我公司。
四、运费结算
1.小吨位车辆的运费结算:10 吨及以下车辆按整车结算运费;18吨以上车辆按吨位单价结算运费,车辆装载重量以车辆行驶证核载量的 90%以上即可承运。
2.大吨位车辆的运费结算:货物装载时以适载为主,车辆装载重量以车辆行驶证核载量的 90%以上即可承运,如果不足车辆核载量的 90%,按车辆核载量的 90%运量结算运费(运送纸箱包装ADC的25 吨车辆最高载重按 24吨结算,30吨车辆最高载重按 26吨结算,实际装载超过26吨的按实际载重结算)。
3.江、浙、沪地区10吨及以下小吨位车辆2 个地点卸货按最远送货地点运费的110%结算、3个地点及以上卸货按最远送货地点运费的120%结算。18吨以上大吨位车辆多地点送货总路程不超过120 公里,如各送货地点间总路程超过 120 公里,不超过 220 公里时,每吨运费增加 50 元;超过 220 公里以上时,每吨运费增加 100 元。
4.如因成交人原因,以大吨位车辆装载小吨位的运输任务时,仍按原运输计划时确定的车辆运费进行结算。
5.新增卸货地点如在合同中没有明确,其运价应按照就近原则参照临近地点运价结算(距离不超过50公里),以“百度地图”提供的数据(采购方至送货单位最优路线)为依据;如最近参照地点超过50公里没有可供参照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运价。
五、报价: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须包含承运该运输任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保险费(货物保险)、油费、过路费、目的地仓库进场费、人员工资、设备折旧、力资费、合理利润等,进行合并报价。凡遗漏工作量,以报价为准,不予增补相关费用。
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如果合同期内市场油价调整幅度超过±15%时,运价相应调整±6%******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最近一期江苏省0号柴油标准品价格为基准价格)。如遇国家新征其它费用或减免相关费用,则按国家相关规定作运费调整执行。
(二)付款方式:运输费用以承兑方式支付,一般情况下于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款。如报价人不接受我公司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审时作为参考。
(三)本项目报价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报价必须提供报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双份文件。纸质版报价书及相关资料盖报价人公司章后以文件袋形式密封,文件袋封口处必须加贴“封条”,封条“格式自定”,封条上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文件袋封面上必须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电子版报价请将文件加密后发至邮箱 ******。邮箱报价要求:文件名统一为“供应商单位名称(简称)+项目名称”,否则被误开采购人概不负责!在邮件中应提供供应商联系方式,以方便我公司在评审现场公开电话联系索要文件解压密码解密。报价必须在询价截止日之前寄达或送达,逾期或资料不全的报价均作为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张翊庭
联系电话:******
(五)凡对采购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评审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采购业务联系人:张翊庭 电话:******
采购部门负责人:解云 电话:******
六、评审流程:
(一)评审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对各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人。
1.请各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电话联系。
2.评审小组不得泄露各供应商的报价。
(二)评定
第一部分(江浙沪整车运输):在能够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报价人中选择报价加权平均最低的一家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第二部分(远距离整车运输):在能够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报价人人中选择总投标价最低(其他投标人各分项报价作参考,需接受其他投标单位的分项最低价)的一家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
(三)询价废止
采购人如发现询比价过程中有串通报价、陪同报价等扰乱采购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作询价废止处理,并可将相关报价人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报价工作。
(四)无效报价
1.凡报价人不具备采购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报价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采购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2.报价人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报价人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采购 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采购人的正当利益,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履约情况考核
1.成交人接到ADC销售处运输计划后,必须在24小时内安排车辆送货,特殊情况如:我公司遇检查、检修导致发货推迟时、客户单位要求推迟送货等导致无法按照计划送货时,我公司会及时通知成交人调整车辆运输时限,成交人应配合我公司进行运输调度。如成交人无故推迟送货,经核实后考核1000元/次,累计发生两次我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我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
2.成交人在承运期间必须提供良好的服务,如我公司客户单位投诉成交人服务质量的,经核实考核1000元/次,累计发生两次我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我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
3.成交人在收到考核通知后需在一周内自行前往我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缴纳,并将缴纳凭证提交我公司供应保障部备案。如成交人收到我公司考核通知后未在限期内缴纳,我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我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
(二)如因成交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我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我公司除执行上述考核,还将依法追究成交人法律责任。
(三)报价人应详细阅读本询价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询价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四)我公司对违反约定的报价人或成交人将按《供应商管理》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2)。
******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风险控制部投诉电话:0511-******、******。
******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公开询比价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报 价 单
第一部分 江浙沪整车
送货地点 | 2024年运量(吨) | 5-10吨 | 18~30 吨 | 送货地点 | 2024年运量(吨) | 5-10吨 | 18~30 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
滁州 | 10 | 常州 | 10 | ||||
芜湖 | 10 | 溧阳 | 200 | ||||
广德 | 200 | 金坛 | 180 | ||||
宣城 | 10 | 泰州 | 10 | ||||
泾县 | 10 | 高港 | 10 | ||||
镇江丹阳 | 100 | 上海青浦 | 10 | ||||
镇江市区 | 10 | 上海浦东 | 300 | ||||
镇江新区 | 10 | 上海宝山 | 2000 | ||||
扬州 | 140 | 宁波 | 10 | ||||
江都 | 10 | 温州 | 10 | ||||
高邮马棚 | 10 | 温岭 | 10 | ||||
南通 | 215 | 金华 | 10 | ||||
如皋 | 15 | 兰溪 | 40 | ||||
海门 | 10 | 义乌 | 10 | ||||
苏州 | 10 | 湖州 | 50 | ||||
张家港 | 300 | 长兴 | 90 | ||||
常熟 | 30 | 练市 | 80 | ||||
太仓 | 10 | 衢州 | 10 | ||||
昆山 | 30 | 龙游 | 90 | ||||
无锡 | 10 | 瑞安 | 10 | ||||
江阴 | 10 | 台州 | 10 | ||||
宜兴 | 50 |
第二部分:远距离整车运输
送货地点 | 2024年运量(吨) | 价格(元/吨) | 送货地点 | 2024年运量(吨) | 价格(元/吨) |
广州 | 30 | 汉川 | 150 | ||
潮州 | 30 | 泉州 | 30 | ||
福州 | 30 | 保定 | 30 | ||
总价合计: |
1.我公司已知晓表中预估年运量仅为我公司报价和贵公司评审参考,不代表2025年的实际情况;
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书,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同时完全接受询价书所有条款。如果询价书有相互矛盾之处,我公司同意按贵方的解释处理;
3.******有限公司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4.对询价书的不接受项:
我公司郑重承诺:遵守******有限公司询价书中的全部规定,评定后及时签订合同******有限公司询价书的各项管理要求;不发生与关联公司共同参与报价竞争情况,不发生围标、串标、陪标************************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计。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2:
供应商管理
第一条 依照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服务、施工、运输等供应商,其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公司采购要求的,均视为合格供应商有权参与公司组织的采购商务活动。
第二条 为强化供应商管理,提升供应链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实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目的在于确保采购质量与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采购效率与效果、强化风险管理以及提升企业声誉与形象。为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开透明的竞争平台,有效防范供应链风险,促进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推动供应链持续优化升级,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管理职责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由供应保障部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在采购、合同、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应报送供应保障部进行统一管理。
(二)供应商积分考核
供应商的积分考核围绕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以及资质信誉四个方面实施。根据考核结果对供应商进行积分累计,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使用部门和供应保障部均有以权书面形式提出考核意见。供应保障部负责组织参与评审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积分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
根据扣分情况被考核供应商可分为两类:继续合作供应商和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1年,自首次考核当日起算,未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满1年后,考核期内的积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内扣分在0~9分的供应商。
2.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1)考核记分周期内扣分达到10分及以上的供应商;
(2)考核记分周期******集团汇总累计扣分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
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不再接受其参与采购商务活动。
(三)积分考核细则
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未对生产造成影响,扣1~3分/次。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生产造成减产、停车、产品质量等影响,视严重程度扣6~10分/次。
(3)所供产品故意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扣10分/次。
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未及时提供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随货资料,扣1~3分/次。
(2)交货时未按国家标准对货物提供有效出厂防护包装,扣1~3分/次。
(3)交货延期未造成任何影响,扣1~3分/次;对生产造成减产、停车等影响,视严重程度扣6~10分/次。
3.售后方面
(1)售后服务要求未及时响应,扣1~3分/次;对生产造成减产、停车、产品质量等影响,视严重程度扣6~10分/次。
(2)售后人员未及时解决问题,扣1~3分/次。
(3)质保期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扣6~10分/次。
4.资信方面
(1)供应商未提供询价书要求的资质文件、不满足询价书资质要求、报价与技术要求不符等,扣1~3分/次。
(2)成交人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放弃成交,扣3分/次;成交人拒绝签订合同或15个自然日内无法联系成交人或成交人拒绝履行合同,扣10分/次。
(3)成交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开具销售发票或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具销售发票,扣1~3分/次。
(4)成交人经核实资质造假或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视严重程度扣6~10分/次。
(5)成交人恶意报价扰乱采购秩序,扣10分/次。
5.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直接列入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永久性停止合作:
(1)涉及弄虚作假、欺诈、故意隐瞒、冒名顶替等行为。
(2)涉及串标、围标、陪标或以损害其他诚信竞争者利益行为谋求中标。
(******法院裁定为败诉。
(4)供应商违反廉政协议。
6.申诉
为确保采购的公正性,供应商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有权向风险控制部提出申诉。风险控制部将负责核实申诉内容,并代表公司向供应商给予书面回复。
若经核实申诉理由不成立,且供应商采取重复申诉的方式扰乱我公司的采购秩序,扣3分/次。
若申诉理由依然不成立,且供应商拒绝接受合理解释,转而采取无理取闹、人身攻击、捏造事实、恶意投诉、制造舆情、聚众围堵等违法手段,该供应商将被直接列入负面清单,禁止与我公司进行合作。同时,我公司保留对供应商上述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条 针对已被纳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通过积极采取自我完善、整改等有效措施,若其产品或服务质量能够提升至符合我公司所设定的标准与要求,原则上在达到此标准满1年后,该供应商有权向我方正式提交恢复报价资格的书面申请。此申请将严格遵循供应商合作能力确认流程的既定程序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该供应商将从负面清单中予以移除。
具体流程如下:
(一)供应商提交恢复报价资质书面申请,以及相关的整改措施和效果文件;
(二)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三)供应保障部根据审查及考察意见提出建议,经供应保障部、风险控制部、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可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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