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呼伦贝尔市艺术剧院艺术创作及舞台维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中心城新区中鼎半岛 B4-101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ZB-2025-010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艺术剧院艺术创作及舞台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呼伦贝尔市艺术剧院艺术创作及舞台维护服务项目 第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呼伦贝尔市艺术剧院艺术创作及舞台维护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0 | 7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呼伦贝尔市艺术剧院艺术创作及舞台维护服务项目 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中心城新区中鼎半岛 B4-101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中心城新区中鼎半岛 B4-101幢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中心城新区中鼎半岛 B4-101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银行资信证明;
5、供应商需******银行入账单为准)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凭据;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7、报名人出具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以及信用查询截图;
8、 本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伦贝尔市艺术剧院
地 址:海拉尔区胜利大街15号草原文化交流中心1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城区卓达城市花园17号楼1单元5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迟女士
电 话:******
呼伦贝尔市艺术剧院
2025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