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LED灯具及道路照明灯具预采购项目补遗书1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GSZ-2025-1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LED灯具及道路照明灯具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删除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其他要求”。
(二)删除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4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LED灯具(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中任意五种规格灯具)具有有效的CCC产品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
(1)若认证证书上的生产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委托人(或申请人)名称、生产者(或制造商)名称一致的,投标人仅须提供有效的CCC产品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若认证证书上的生产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委托人(或申请人)名称、生产者(或制造商)名称不一致的,生产企业须为投标人[委托人(或申请人)、生产者(或制造商)]的************工商局)出具的能够证明认证证书上的生产企业为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即投标人持有生产企业100%股份)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LED灯具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生产制造(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三)删除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灯具应在供货前应递交给招标人有效的CCC产品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四)因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调整,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13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缴交的投标保证金缴交时间延期至“2025 年7月28日17时00分00秒前”。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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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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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